理论园地

    切实贯彻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3-04-22 点击次数:
            江苏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    《人民日报》    (2013年04月22日)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八项基本要求之一,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深刻阐明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原则导向和实践要求。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步,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和实践要求应得到更加有力的彰显,努力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诉求之一,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人人平等和共同富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严重的贫富分化,财产日益集中于资本家手中,出现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使无产阶级获得彻底解放,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达到共同富裕,“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所描绘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新社会,就是人人平等、共同富裕的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之所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方面,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能够而且必须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是体现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坚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原则,防止出现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以往一切旧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在,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生命力所在,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坚持共同富裕,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能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决定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也日益凸显。改革必然带来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调整,从过去的平均主义转向注重效率必然导致人们收入水平和财富占有的差别。由于市场竞争所带来的资源重新分配和收入不均等,由于个人禀赋和把握机会的能力等存在差异,由于利益协调的艰难和相应公共政策的不完善,由于收入分配、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的改革和健全需要一个过程,加之存在不合理、不合法收入,因而收入差距拉大问题逐渐突出。当前,促进共同富裕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对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势、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显得更为紧迫而重要。
     
      坚持共同富裕,才能彰显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基础。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从满足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坚持共同富裕,才能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我们的政权永不变质。
     
      坚持共同富裕,才能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以人为本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坚持共同富裕,就是要通过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使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温暖。坚持共同富裕,不是劫富济贫,相反,富裕起来的群体会由于贫困的减少和消除、由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坚持共同富裕,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能力,增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共同富裕与扩大内需、发展经济是紧密相联、相互促进的。如果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特别是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不足的状况得不到改变,就不可能有效扩大内需。从这个意义上说,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生产和消费良性互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
     
      坚持共同富裕,才能更好地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12个词,都与共同富裕相关联,都体现和渗透着共同富裕的理念。只有坚持共同富裕,始终把共同富裕作为重要价值追求,人民群众才会始终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才会牢固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共同富裕之路
     
      实现共同富裕,关键在于构建科学的体制机制,开拓更加宽广的共同富裕之路。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利益分配与协调的体制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不仅要承认和维护社会主体的各自利益,而且要在各主体间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收入分配改革,绝不意味着搞平均主义“大锅饭”,而是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是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质在于实现社会各类主体的利益协调与合理分享,应把完善社会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作为克服各利益主体利益矛盾的主要手段。
     
      加强对低收入群体权益的保护,完善保障困难群体就业和基本生活的体制机制。低收入群体的权益需要得到更多关注和维护。从收入分配角度看,这一群体虽然具有劳动能力,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收入水平比较低。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困难,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同时,在公共资源分配上向民生福利保障倾斜,通过健全社保体系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生活负担,尤其是让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获得更多的社会保障。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有效消除不合理、不合法收入的体制机制。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收入、寻租收入和垄断性收入问题比较突出。这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的实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关键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构建严密的法律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努力实现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注重公共财政的信息公开,让公众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垄断部门的垄断收益被转化为本部门职工的收入和福利。
     
      (执笔:方世南  苏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