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 2011年第20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辛亥革命100周年。辛亥革命开创了中国近代完全意义上的民族民主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打开了中国社会进步的闸门,但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9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成功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走上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民主道路的艰辛历程,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深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于我们国家未来的政治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的艰辛历程
追求和实现人民民主,是中国近现代社会历史的一个主题。近代以来,在追求民主的道路上,许多仁人志士做过多种尝试和努力,都因为历史和阶级的局限,不能彻底发动和依靠人民大众,无法实现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社会解放、国强民富的迫切愿望,最终归于失败。清朝末年的维新变法提出君主立宪制的主张,结果被封建势力扼杀在萌芽中;辛亥革命后试图效仿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制,却导致军阀混战、四分五裂;蒋介石的独裁统治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利益,完全站在了民主进步的对立面。历史证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资本主义的或其他改良主义的道路都是行不通的。带领中国人民找到一条民主新路的历史重任,最终落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肩头。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由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国家、新社会。为此,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党相信人民、发动人民、依靠人民,在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下,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终于建立了新中国。中国共产党所走的道路,是发动和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代表和实现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道路,因而是一条真正追求和实行民主的道路。
建党90年来,在追求中国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移,奋勇前行。毛泽东是新中国的缔造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开创者。新中国诞生前夕,毛泽东在总结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历程时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简短的结论,向世人描绘出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蓝图。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起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类民主政治发展史上前无古人的创造,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发展也非一帆风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针对“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邓小平郑重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断,把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到关系社会主义事业成败兴衰的高度来认识。邓小平提出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开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坚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国家政权机关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伴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国社会焕发出蓬勃旺盛的生机和活力,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的自由和权利,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9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已经成功地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
二、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
事实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是因为我们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是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一整套制度体系。这一整套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致力于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要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改革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是为了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具有自己特点和优势的政治发展道路。离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只会给中国带来大折腾、大动乱。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绝不能削弱和取消党的领导;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绝不能放弃或改变社会主义制度。二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却比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低很多。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必然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够急功近利,不能靠空喊口号。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实际出发,通过坚持不懈、扎扎实实的工作,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民素质的提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而有序推进。三要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是改革的主体。政治体制改革,说到底,就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随着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而不断推进,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使改革获得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
三、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的基本规律
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把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民主从来都是有领导的,实行民主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多民族、发展很不平衡的东方大国,没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核心,是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好的,我国政治制度的运行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群众自治等政治制度,我们党将来自人民群众的各种愿望、诉求,综合概括为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并进一步将其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落空,法治和各项制度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和落实。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具体来说,人民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选举人民代表,反映和表达自己的愿望与要求,并通过有效形式,直接有序地参与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制订;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人民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次上,采取法律、舆论等多种手段对党和政府及其干部实施监督。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意愿,离开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法治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就会变质。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和社会各方面生活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进行,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离开了法制,人民的权利就要落空,就没有保证,就会出现混乱,甚至导致无政府主义泛滥。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四、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郑重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重要的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五个不搞”,进一步廓清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西方资本主义道路的根本区别。这是进一步实现和发展好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也是我们在今后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应当着重坚持和重点把握的重大原则。
不搞多党轮流执政。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这是符合中国社会历史条件和发展实际的政党制度,也是保证执政党和参政党高度协调、高效合作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合作关系,是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宏伟事业共同担当、共同努力,根本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制度中的多党轮流执政、相互对立的恶性竞争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多党轮流执政,不符合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政党制度形成过程,不符合中国人民一心一意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要求,更没有现实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
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马克思主义是被100多年来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特别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真理,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就是坚持真理、坚持科学、坚持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就是坚持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而没有别的什么主义或主张,能够最广泛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够引领社会发展进步。不顾当代中国的历史发展和现实国情,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其结果必然动摇我们事业的理论基础,进而动摇我们的整个事业。
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道路和制度形式,最终形成和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保证这种国体能够实现的政体,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成功实践,证明它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实际的政体形式,是能够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体形式。而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鼎立”和两院制,是适应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时各种政治力量平衡妥协的需要,保证不同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利益的制度机制,根本不符合中国政治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更不适合中国现代化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
不搞联邦制。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总体上是单一制,这是符合中国政治发展实际的制度架构,既能保障中央政府权力的有效集中和统一协调,又能充分尊重地方的自主性,从而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高效统一地促进各项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结构形式上实行联邦制,在联邦政府和自治地方政府之间实行高度的分权甚至制衡,这只是那些国家社会历史条件和政治发展历程的产物,并不符合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
不搞私有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反对私有化,这是由中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所决定的。如果搞私有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蜕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工人阶级和最广大劳动群众势必会基本上或完全丧失生产资料,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导致少数人拥有大量资本和地产,而多数人陷于赤贫,社会矛盾会空前激化,社会主义制度难以继续存在。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搞私有化,就是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中国的改革发展引向歧途。
近年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正在经历深刻的危机,经济困境、政治僵局、社会动荡等集中凸显,西方制度神话遭受重创。对比之下,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执笔:房宁 王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