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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社会生活到日常生活――中国社会史研究再出发

    发布时间:2011-03-31 点击次数:
           2011年03月31日    人民日报    常建华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在生活史、地域史、专题史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生活史研究多采用“社会生活”的概念,这是新时期社会史研究的重要特色。但时至今日,有关生活史的研究也面临如何深化与拓展的问题。当前,在生活史研究中强调“日常生活”的概念,从“社会生活”转向“日常生活”,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史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生活史的研究历程
     
      在我国,生活史作为现代史学出现于20世纪20—40年代。当时,一些学者从风俗的角度关注民众生活。1928年瞿宣颖在燕京大学历史学系开设“历代风俗制度”一课,讲述“平民生活状况”。在《汉代风俗制度史前编》的“序例”中,他批评旧史学“忽以人民日用之常”。同年,陈东原撰著《中国妇女生活史》一书,则直接采用“生活史”作为书名。当时,受马克思主义影响,一些学者尝试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把握历史,发表了不少论文,如郭沫若的《〈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1928)、全汉升的《宋代都市的夜生活》(1934)、傅安华的《唐代社会生活一斑》(1937)。吕思勉在20世纪40年代出版的有关先秦、秦汉、两晋南北朝的断代史论著中,也设有人民生计、人民生活等专章。当然,这一时期社会史研究中真正关注生活史的学者还是极少数,更多学者的兴趣在“中国社会史大论战”方面。
     
      20世纪50—70年代,社会史研究主要讨论社会形态发展史,只有个别学者涉及生活史。如陈直在50年代发表了《汉代人民的日常生活》、《汉代戍卒的日常生活》等文章。吴晗在50—60年代发表过一些有关古人服饰、称谓方面的普及性短文。60年代韩国磐发表《唐天宝时农民生活之一瞥》,分析了唐代农民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并判断其生活状况。谢国桢在70年代撰写了《两汉社会生活概述》。
     
      改革开放后,史学界开始反思20世纪50年代以来特别是“文革”时期的历史研究。1985年,《历史研究》杂志社和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在天津召开“中外封建社会劳动者生产生活状况比较研究讨论会”,将“生活状况”纳入史学研究视野。当时就有学者提出,应从流行半个世纪的经济、政治、文化三足鼎立的史著框架中解脱出来,从事各式各样的专史和专题研究,比如撰写一部尽收衣食住行、冠婚丧祭、饮射朝聘等风俗礼仪于笔端的著作。
     
      此后,生活史的研究逐渐受到学者重视,成为新时期社会史研究的重要标志,涌现出不少成果。断代性的如宋德金的《金代的社会生活》(1988)、冯尔康、常建华的《清人社会生活》(1990)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史》断代史丛书10卷,1994年以来陆续出版了6卷。近现代方面,有严昌洪的《20世纪中国社会生活变迁史》(2007)、李长莉的《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从传统到近代》(2008)等。其中,城市生活史备受关注,出版了“中国古代城市生活长卷丛书”和“上海城市社会生活史丛书”。
     
      从我国生活史的研究历程来看,学者们关注的重点在于社会生活,日常生活虽有所涉及,但数量偏少。
     
      有关日常生活史的理论探讨
     
      日常生活史既是具体的历史研究对象,又是一个理论探讨的领域。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深刻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一论断让人们对“社会生活”有了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既可以指包括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在内的广义社会生活,也可以指与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并列的狭义社会生活;与生产方式并存的应该还有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制约着生活方式。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并没有关于狭义社会生活和生活方式的系统论述。恩格斯晚年概括出“两种生产”理论,认为历史中的决定因素是“直接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生产包括“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虽然“人类自身的生产”是非常接近“日常生活”的概念,但恩格斯并未建构起理论范式。
     
      后来的匈牙利哲学家格奥尔格·卢卡奇、法国学者昂利·列斐伏尔等对“日常生活”的概念作了较为清晰的阐述,到匈牙利学者阿格妮丝·赫勒1970年出版《日常生活》时更加完善,“日常生活”被界定为“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学者费尔南·布罗代尔也对“日常生活”有过较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历史事件是一次性的,或自以为是独一无二的;杂事则反复发生,经多次反复而取得一般性,甚至变成结构。它侵入社会的每个层次,在世代相传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上刻下印记……我们发掘琐闻轶事和游记,便能显露社会的面目。社会各层次的衣、食、住方式决不是无关紧要的。”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在不断探讨有关日常生活史的理论问题,努力把握社会生活与日常生活的关系。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有学者尝试建立日常生活的理论范式,认为“日常生活是以个人的家庭、天然共同体等直接环境为基本寓所,旨在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日常消费活动、日常交往活动和日常观念活动的总称,它是一个以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为基本存在方式,凭借传统、习惯、经验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文化因素而加以维系的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领域。”一些历史学者开始反思社会生活史的研究,倡导应更加关注日常生活史。有学者指出,虽然我们也有关于衣食住行的研究,但它们都是孤立的、个别的、零散的。中国的史学工作者还没有有意识地、自觉地从“日常生活史”的角度去研究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现象。日常生活史研究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生活的“日常性”,即重视重复进行的“日常”的活动;二是一定要以“人”为中心,不能以“物”为中心;三是“综合性”,由于日常生活是一种综合性的日常活动,单研究某一种个别活动不能反映当时人的完整生活,因此对日常生活的研究一定要在单项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研究。这些关于日常生活史的理论探讨,为深入开展日常生活史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
     
      日常生活史研究如何深化
     
      当前,海内外的日常生活史研究已有一定程度的开展。这些研究通过个案反映整体,深入人的生活与观念世界,为人称道。但这些研究也被批评为选题过于琐碎,远离宏大叙事。不过,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注意改进研究方法并积极借鉴文化史、历史人类学、地域史等的研究成果,新的日常生活史研究可以扬长避短,推动中国社会史实现新发展。
     
      建立日常生活与历史变动的联系。历史的变动通常包括生活方式的转变。中国历史上几次大的历史变动时期,如春秋战国之际、唐宋之际、明代中后期,尤其是近代开埠以后,均发生了程度不同的生活方式转变,其中包括游牧文明与农业文明、农业文明与海洋文明之间的冲突和相互影响。如汉族最初的室内居住方式是席地生活,下层人民在室内铺的草席上坐卧、饮食;贵族之家除席外,还有木制的床和榻,榻是坐具,床和榻都非常低矮。魏晋时期,少数民族不断内迁,他们的风俗习惯也影响了汉族。两晋时,洛阳贵族官僚争用胡床、方凳等北方游牧民族的家具,这些家具一般都比较高。隋唐时期,床、桌、凳、扶手椅、靠背椅等家具已普及到百姓家。到了宋代,室内普遍使用桌椅,完全改变了席地而坐的习惯。再如,随着新儒家思想的发展并在明代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礼仪教化经过社会实践而深入民间,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日常生活史研究应避免仅仅局限于日常生活本身,还要建立与历史变动的联系。
     
      挖掘日常生活领域的非日常生活因素。在日常生活之外还有非日常生活,它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政治、经济、经营管理、公共事务等有组织的或大规模的社会活动领域,具有制度化的特色;二是指科学、艺术和哲学等人类精神生产领域或人类知识领域,约等于意识形态。中华文明历史悠久,“国家”、“文字”等高度发达,即使在农业文明的传统社会,非日常生活的社会活动、精神生产也较为活跃,并与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互动是社会历史演进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日常生活领域挖掘非日常生活因素,有利于建立日常生活与大历史的关系。
     
      把握传统农业文明中的商业文明因素。与古代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对应的是原始、传统、现代三种类型的日常生活。学者们通常都是立足于农业文明来分析中国大部分历史时段的日常生活。正因为如此,中国社会也往往被视为是僵化的、停滞的,中国人的生活自给自足,单调而乏味。新时期的历史研究开始挑战上述传统看法。有学者提出,中国传统社会中商品经济伴随地主制经济长期存在、共同发展,商品经济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有着本质的联系。还有学者指出,中国16世纪形成国内市场,出现了现代化因素。更有学者认为,晚明已进入早期消费社会。因此,日常生活史研究应当扬弃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的思考模式,看到中国社会多种经济类型的长期“多元一体”,从农商互动中探讨中国社会变迁的动力机制,进而从日常生活切入把握中国历史。
     
      (作者为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