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园地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对中国经济实践的指导

    发布时间:2011-03-07 点击次数:
           红旗文稿     2011年第5期     王国刚
     
           长期以来,相当多从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教学和研究的人,主要将这一理论体系看作是革命的理论,即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的内在规律,是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理论,很少将这一理论体系看作是经济建设的理论。由此,从逻辑关系出发,给不少人造成了一个误解:既然中国已实现了社会主义,推翻资本主义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那么,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经济建设中也就失去了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一些推崇西方经济学的人也从这个角度轻视乃至贬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地位。事实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同时包含了经济建设的指导理论。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至少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全面地总结和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又系统地阐释了马克思自己的创见;二是揭示了人类社会一般的经济发展规律,既透彻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规律及其发展趋势,又揭示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运行规则和内在机理,并提出了一些对未来社会经济状况的设想。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大多内容没有被西方经济学所吸纳,可能的原因大致有三:第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以关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理论为基础的,根据这一理论,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一个阶段,它必然被比它更高的社会形态所代替;而西方经济学是以资本主义的经济社会制度为基本前提的,其中,相当多内容虽属市场经济的共性内容,但在不少西方经济学家眼中却是资本主义的产物。因此,由于历史观不同,后者不愿意吸纳前者。第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它深刻解释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实质;而西方经济学以商品的效用理论和供求理论为基础,否定剥削的存在。因此,由于立场的不同,后者无法吸纳前者。第三,马克思在其《资本论》和众多论著中更多运用的是辩证逻辑方法,通过演绎推理和实证来阐述或论证每个原理;而西方经济学主要运用的是数理逻辑方法,通过数理模型的推演和数据支持来阐述或论证每个原理。因此,由于方法论不同,后者难以吸纳前者。西方经济学未能吸纳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内容,这更加说明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特有价值。
     
      就中国经济建设实践而言,如果缺乏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指导,不仅经济改革难以展开和深化,就是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也将因理论缺失而举步维艰。30多年来,中国经济实践中所获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既是中国人民发挥聪明才智,根据中国国情,艰苦奋斗,大胆创新的结果,同时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将马克思理论中国化的产物。
     
      1. 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的深刻变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这样一场伟大而深刻的变革,只能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为指导,在西方经济学中是找不到基本理论根据的。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展开,经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和卓绝奋斗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改革进程远未完结,在经济建设的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我们还会遇到如何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问题。为此,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以发展生产力为主线、改革和稳定为发展服务的基本取向,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不可偏离的。
     
      2. 自由时间与GDP增长率。财富通过生产劳动而创造,劳动是按时间计量的,由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场合,劳动时间越多,也就意味着所创造的财富越多。从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展开,人们看到了发达国家每周五天工作制的现实,也期望着中国能够改变每周6天工作制状况,但鉴于经济发展水平太低,主张实行6天工作制的意见一直占上风。如何权衡缩短劳动时间和保障GDP增长的关系,西方经济学并无可借鉴的理论,但马克思关于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财富与自由时间的理论则给我们以重要指导。1994年,我们先是试行隔周一次的5天工作制,1995年实行了每周5天工作制。迄今,10多年过去了,GDP增长不仅没有受到严重的影响,而且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凡学习过西方微观经济学的人都知道帕累托最优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没有一个人可以在不使任何他人境况变坏的条件下使得自身状况变得更好”,(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第31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资源的配置效率就达到最理想的状态了。这实际上意味着两个问题的发生:一是如果真的达到了帕累托最优,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市场机制的功能也就发挥到了极限,它不可能再有任何新的更好的发展了,因此,经济发展也就停止了(否则,就应倒退了);二是如果财富的计算不再是以实物和劳动来计算,那么,帕累托最优就失去了实践意义。与此不同,马克思关于自由时间的理论,不仅具有资源配置效率的内涵,而且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久的指导意义。
     
      3. 股份公司与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是中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上世纪80年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利润分成、利改税到经营承包责任制,但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基本没有改变;90年代初期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股份公司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然而,如何认识股份公司制度,却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理论问题。西方经济学理论将股份公司看作是一种私有化的企业制度,我国也有一些人持这种看法,因此,反对实行股份公司制度。但马克思并不这样认为,他指出:在股份公司中,“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资本论》第3卷第494、495页)那种认为实行股份公司就是私有化的认识存在着一个严重的逻辑矛盾,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股份公司具有“扬弃”私有制的功能,怎么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却成了发展私有制的机制?事实证明,股份公司制度是一种实现资本集中、推进社会化生产进步的企业制度,在中国经济中又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方式。
     
      4. 公房改革。公房改革曾经是中国改革中的一个难点。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探讨公房改革过程中,就有人提出要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以商品住宅的销售价格为公房改革的定价基础;90年代又有人提出,应按照商品住宅的市场价为基础来研究公房改革和对应的房租,并认为如果低于市场价这一基础,就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危险。但中国的实践并没有囿于此论,而是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中国实际情况,选择了适合自己的方式来推进这一改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其中包括“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等”。(《资本论》第1卷第199页)中国在自己的实践中,从20世纪50年代起,曾实行变个人消费为集体消费,将职工工资中本应包含的住房、教育、医疗等费用以集体消费的方式集中使用,由此,使得住房在形式上成了由政府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显然,住房实质上是由职工工资收入所形成的,因此,以公平为基础、按照带有归还含义的标准价将公房销售给职工,并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1999-2001的3年间,在没有引起大的动荡的条件下,全国各地普遍完成了公房改革。回顾这一进程,可以看到,公房改革的指导理论在西方宏微观经济学中是找不到的。
     
      5. 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2003年8月以后,在中国经济运行中发生了多次物价上涨现象,对此,如何认识?一些人简单地以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为依据,先是强调“要防止通货膨胀”,随后,在2004年6月份以后、2007年3月份以后和2010年6月份以后,在物价上涨率超过3%时,又疾呼要运用紧缩货币政策的机制来“治理通货膨胀”,由此,提出了如何认识物价上涨与通货膨胀的关系问题?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物价上涨至少有三种情况:一是价格向价值的回归。从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看,由于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因此,当价格低于价值时,物价上涨不过是价格向价值的回归。二是商品供不应求。在需求不变而供给减少的情况,可能发生由商品供不应求所导致的物价上涨;在供给不变而需求增加或供给增长慢于需求增长的条件下,同样可能发生供不应求所导致的物价上涨。三是货币发行过多。马克思从货币流通规律出发,认为纸币发行量一旦超过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就可能导致物价普遍上涨,这种物价普遍上涨称为通货膨胀。中国在2004年、2007年和2010年的CPI上涨主要由农产品(包括粮食、猪肉和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等)的供不应求所引致,不是物价的普遍上涨(在这期间,相当多消费类工业制成品处于价格下行走势)。但在西方宏观经济学中,除通货膨胀外,就没有其他类型的物价上涨,由此使得一些信奉西方宏观经济学的人,简单地将一切物价变动都以“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冠之,并寻求货币政策予以化解。但中国政府并没有如此,主要选择了财政政策,给农民和低收入群体以财政支持。与此相比,马克思的理论更加丰富和符合经济实践。
     
      6. 价值创造与股市的财富效应。有股份公司自然就要有股票市场。在促进资本集中从而促进股份公司发展方面,股票市场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但股票交易市场是否具有财富效应却值得商讨。上世纪80年代以后(尤其是90年代),西方一些学者提出并反复论证股票交易市场的财富效应(简称“股市财富效应”),认为在股市走高时期,一些获利的投资者会扩大他们的消费,由此,将拉动需求,促进GDP增长;反之,在股市走低时期,投资者将削减消费,抑制需求,由此,抑制GDP的增长。这一认识被一些中国学者所接受。他们根据中国股市的数据和其他资料,从各个角度论证中国股市的财富效应,甚至以股价上涨增值为由提出了股市创造价值的说法,并将这些认识运用于高校教学。由此,出现了两个值得商讨的问题。
     
      第一,商品交易活动是否创造价值?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商品交易活动本身属于非生产劳动,虽然对生产劳动来说,这些活动是不可或缺的,但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与此对应,股票交易市场的活动也不创造价值。毫无疑问,从事股票交易市场活动的各种中介机构可以获得收入,也需要缴纳税负,但这并不证明股票交易市场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这些收入和税负,或者是从创造价值的领域中转移过来的,或者是股市参与者的收入再分配的结果,但不是股市交易活动创造的。
     
      第二,股市走势是否影响投资者的消费?就个案而言,的确存在着股市投资获利者扩大其个人消费的现象,但重要的不是这些投资者是否扩大其个人消费,而是他们扩大消费的资金从何而来?例如,某一投资者先前以10元/股的价格买入某种股票1万股,在股价上升到15元/股时卖出,由此,获利5万元(舍去佣金等费用),并将这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由此,在直接关系上,似乎消费扩大了5万元。但只要细究就不难发现,实际上,从全社会来看,消费并没有扩大。因为这一投资者所获得的5万元获利资金来源于按15元/股买入股票的另一投资者,对后者而言,他的消费减少了。马克思明确指出: “只要这种证券的贬值或增值同它们所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动无关,一国的财富在这种贬值或增值以后,和在此以前是一样的。”(《资本论》第3卷第531页)
     
      7. 土地价格与地租。2004年以后,商品住宅价格大幅上升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商品住宅价格上扬的原因相当复杂,其中既包括由土地供给价格上升和建筑成本上升等引致的成本推进型价格上扬,商品住宅供不应求引致的需求拉上型价格上扬,高、中、低各类商品住宅的供给结构不合理引致的结构性价格上扬,也包括一些开发商和投资者利用商品住宅市场的供给短缺、制度不完善和监管不到位等,采取囤积、抬价、投机等方式推波助澜地使商品住宅价格走高。但所有此类分析都停留于一般商品市场理论范畴,并未真正体现出与土地价格特点直接相关的商品住宅价格特点。
     
      马克思认为,土地价格是地租资本化的产物,即“资本化的地租表现为土地价格或土地价值”。(同上,第704页)地租可分为绝对地租、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绝对地租是使用任何等级的土地都必须支付的地租;级差地租Ⅰ是由土地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等自然因素决定所应支付的地租;级差地租Ⅱ则是由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等因素所形成的地租。在土地租用期内,租地者因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改良土壤等可能引致的农产品产量增加、单位农产品成本降低从而收益增加,在这个过程中,他可能依然支付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Ⅰ,并不支付级差地租Ⅱ;但在土地租用期满后,由于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和已改良过的土壤不能移动,因此,土地所有者可利用这些因素要求续租者支付级差地租Ⅱ。
     
      近年来,中国各城市在批租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中,根据土地在批租时的现实状况分别考虑到了由绝对地租、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所决定的土地价格,但受具体条件和城镇化进程制约,并不可能充分估算级差地租Ⅱ的数量,也不可能充分估算哪些土地在什么时候、多大程度上将产生级差地租Ⅱ。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原先较为偏远的城市郊区,在批租土地时考虑到地理位置因素计算了由级差地租Ⅰ所决定的土地价格,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这些城郊地区划入了城市,并且基础设施、商业设施、文教卫生设施和绿地等条件大为改善,由此决定级差地租Ⅱ形成了;但因已批租的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在70年未满的条件下,这些级差地租Ⅱ归租地者所有,这样,已购买这些地区商品住宅的居民就感到有一个房价上涨的收益。在这些地区,那些尚未批租的土地,在批租中的价格将明显高于基础设施、商业设施、文教卫生设施和绿地等条件未改善时的价格。另一方面,就是原先已支付过级差地租Ⅱ的土地也将因市政设施的进一步改善而获得增值,由此,城市中心的土地价格将随着城市的功能发展而提高,与此对应,在城市中心购买商品住宅的居民也会感到房价上涨的收益。显然,研究中国的商品住宅价格并制定有关政策,不能离开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马克思的理论在中国经济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还可以举出更多实例,但由上已可看出,在中国经济实践中,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是不可替代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引入中国,这对丰富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仅仅停留于照搬照套西方经济学理论,既不利于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创造发展,也不利于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国的经济学者应是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创造者,因此,需要坚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紧密结合中国实践,充分吸收和借鉴西方理论的“合理内核”,认真总结各国经济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创造出既符合中国实际又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经济学理论。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