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 北京日报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课题组
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做人的工作,做群众的工作”,其根本目标必须落脚到促进人的发展上,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设想为圭臬,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发展人、完善人,努力实现人的“类本质”、“社会本质”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理论依据。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出发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问题,认为在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条件下,“旧分工”导致了“人的身上的体力和智力的畸形化”,其根源则在于有限的生产力和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私有制)。为此,必须通过“消灭分工”,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而实现共产主义,从而从根本上消灭分工对人的发展的消极影响。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指出:“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中的时候”,“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把每一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发展作为根本原则的高级社会形态”。他们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看作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指出只有在通过共产主义运动积极“扬弃”了私有财产和旧式分工的条件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获得真正的可能性。
通过考察人的发展历史过程及其表现形式,马克思将人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在这一阶段,生产力的极端低下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紧密的依赖关系,使得个人成了实现共同体要求的工具。这一点就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自我牺牲,个人只能在共同体的从属关系中发展自己的才能。“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在此阶段,人们在自我发展过程中,把自我的需要、利益和个性看得高于一切,而把他人和社会视为自我发展的障碍和威胁,表现出明显的“利己主义”特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将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在这一阶段,私有制和私有财产被积极扬弃,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所以每个社会成员都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个性得到自由张扬。实践依据。党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我们党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确定为根本目标,进而具体化为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在领导革命战争期间,毛泽东同志把解放人民的个性、保障人民的自由发展作为建设新社会制度的根本任务。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不仅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重要标准之一,而且还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四有”新人,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目标具体化。1986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1997年2月,江泽民同志又重申和强调了“四有”新人这一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
进入21世纪后,我们党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命题,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党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目标,思想政治工作成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人的全面发展”概念多次出现,并从政治高度上与政权的巩固、国家的兴衰直接联系起来,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奋斗目标被确立为,“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十六大以后,我们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被确立为以人为本战略思想的最高准则和根本目标。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的全面发展”被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看出,我们党所强调的发展,是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应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具有深刻的价值内涵和丰富内容,不仅包括人能够独立自主、自由自觉地从事创造性实践活动,还包括人能够求得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和谐一致,使社会朝着有利于个人和个人朝着有利于社会的方向迅速发展,更包括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个性得以全面发展,个性得到自由发挥。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高阶段。
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决不仅仅是人类普遍性的主观性的价值选择和热情向往,而且更需要社会物质条件的成熟(即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和全人类的不懈努力。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进一步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目标具体化,并提出,要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伴随于此,思想政治工作被赋予了“生命线”、“中心环节”和“重要优势”的更高定位,要求其适应时代,适时调整,充分发挥“引导”、“服务”和“保证”功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与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微观层面,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肩负着贯彻落实、工作到位的重任。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人口、信息、资源流动加快,各种思想意识相互交织、冲撞、磨合,给基层群众的价值观、道德观、职业观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尤其是经济改革的深入,经济利益分化加剧,基层的各种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调整,涉及到不同的利益关系、利益诉求和利益群体,形成了不同利益要求的相互冲突和博弈,基层成为社会矛盾的发源地和聚集地。面临这些前所未有的变革,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促进社会成员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目标,结合时代特点,站在时代高度,确立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法;要坚持群众路线,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关心、关爱群众,解答群众的思想困惑,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要提高针对性,结合工作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面临的具体问题,有的放矢,提高工作的成效;要适时而变,通过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等保持先进性,使主流意识形态掌握和占领思想阵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执笔人:马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