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园地

    理论及其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发布时间:2009-11-30 点击次数:

                                                            孙正聿 光明日报 2009-11-24

           关于理论,人们往往简单化地从“解释世界”的视域把它理解和表述为“各种知识体系”,而没有从“改变世界”的视域把它理解和表述为“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概念系统”。因此,推进实践发展和实现理论创新都迫切需要重新探讨理论及其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理论的三重内涵及其功能 
     
      任何一种真正的理论,都具有三重基本内涵:其一,它以概念的逻辑体系的形式为人们提供历史地发展着的世界图景,从而规范人们对世界的自我理解和相互理解;其二,它以思维逻辑和概念框架的形式为人们提供历史地发展着的思维方式,从而规范人们如何去把握、描述和解释世界;其三,它以理论所具有的普遍性、规律性和理想性为人们提供历史地发展着的价值观念,从而规范人们的思想与行为。理论的三重内涵表明:理论不仅是解释性的,而且是规范性的;理论不仅是实践性的,而且是超实践性的。
     
      首先,理论为人们提供时代水平的世界图景,从而规范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和对世界的改造。
     
      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告诉人们:“观察负载理论”,“观察渗透理论”,“没有中性的观察”。人们所“看”到的世界,是经过理论中介的世界,而不是以“白板”的头脑“反映”的世界;是镌刻着理论的历史性内容的世界,而不是与理论的历史发展无关的自在的世界。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人是历史文化的存在,而不是非历史非文化的存在,人们作为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存在,不仅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性的获得,更具有社会学意义上的获得性的遗传,即个人被历史文化所占有,并从而成为历史性的文化存在。正是历史文化为我们提供变化着的、发展着的世界图景,正是历史文化规范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我们经常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然而却常常从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论出发(这同样是“观察渗透理论”),把这些根本性要求简单化、庸俗化地归结为认真的“看”和仔细的“听”,而很少反思理论对观察的规范作用,甚至把理论与观察对立起来。理论与观察、理论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在关于理论的反思中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
     
      其次,理论为人们提供科学的思维方式,从而规范人们的思维逻辑和思维方法。
     
      “观察渗透理论”,这不仅是说观察受到作为知识体系的理论的制约,而且是说观察受到作为思维方式的理论的规范。它规范着观察和实践的主体怎样思考观察对象和如何进行实践活动。列宁曾经说过:“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11页)人类正是凭借这些“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成分,历史地扩展和深化对世界的认识,从而历史地变革和更新自己的世界图景。而认识成分的增加,则根源于科学理论的发展。 
     
      科学理论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学科门类的增加;各门科学的发展;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科学的划时代发现及其引发的科学革命;哲学对自己时代的科学精神的理论表征。正是在科学理论进步诸方面的交互作用和综合结果中,实现了人类思维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当代人类用以把握世界的认识系统,是一个由众多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认识成分按照一定的层次结构组成的、不断扩展和深化的有机整体。离开当代科学理论所提供的认识系统和思维方式,就无法构成当代水平的科学世界图景。而离开这样的科学世界图景,又如何形成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的科学的“世界观”?
     
      再次,理论为人们提供具有时代内涵的价值规范,从而塑造和引导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每个时代和每个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具有相互抵牾的价值冲突。这种价值冲突,既表现为“我们到底要什么”的社会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与“我到底要什么”的个人价值取向和价值认同的冲突,又表现为该社会的相互矛盾的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的冲突以及个人之间的相互矛盾的价值取向和认同的冲突。
     
      从表层看,个人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认同具有极大的主观性、任意性和随机性;从深层看,个人的价值取向总是“取向”某种社会的价值导向,个人的价值认同总是“认同”某种社会的价值规范。因此,在现实的价值矛盾中,社会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居于主导的和支配的地位。人们想什么和不想什么,怎么想和不怎么想,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怎么做和不怎么做,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而社会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之所以具有“导向”和“规范”的作用,首先在于这种“导向”和“规范”的理论性。它以“价值范式”的方式给出系统化的人类生活的价值坐标,确立价值坐标的正、负向度,提出价值评价的标准及其解释原则,因而对个人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和价值理想等等具有“导向”和“规范”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提供的价值坐标,其正向度是人类的解放和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其负向度则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在各种“神圣形象”和“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导向,不仅要求人类从人对人的“依附性”中解放出来,而且要求人类从人对物的“依赖性”中解放出来。盛行于当代的各种各样的科学主义思潮、人本主义思潮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也无不具有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的作用。从总体上看,这些思潮的价值指向,不仅是“消解”马克思所说的人在各种“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而且也是“消解”价值坐标上的价值尺度,因而形成了相对主义的和虚无主义的价值导向,并造成了弥漫于整个社会的“存在主义的焦虑”。这种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理论思潮和社会思潮,在当代的中国也是不容忽视的。所谓“中止对立的是非判断”、“封闭一切的价值通道”、“从情感的零度开始”的理论思潮,与“耻言理想,蔑视道德,拒斥传统,躲避崇高,不要规则,怎么都行”的社会思潮相互呼应,使人们感受到一种“信仰失落”、“形上迷失”和“意义危机”的迷惘与困倦。当今的时代迫切需要“价值范式”的理论重建。
     
      理论的三重内涵表明,理论不仅具有解释功能,而且在实践的意义上具有规范功能、批判功能和引导功能。因此,需要我们从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其功能重新探索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关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我们经常强调的是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却往往忽视理论对实践的“超越”,并因而在强化实践意识的同时却弱化了理论意识。
     
      源于实践的理论,并不仅仅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更重要的是对实践活动、实践经验和实践成果的批判性反思、规范性矫正和理想性引导。这就是理论对实践的超越。伽达默尔说:“一切实践的最终含义就是超越实践本身”(伽达默尔:《赞美理论》,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46页)。这个论断是意味深长的,值得深思的。实践活动作为追求自己的目的的人类历史过程,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也就是实践活动的自我超越,即历史地否定已有的实践方式、实践经验和实践成果,又历史地创造新的实践方式、实践经验和实践成果。在实践自我超越的历史过程中,理论首先是作为实践活动中的新的世界图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目的性要求而构成实践活动的内在否定性。这种内在否定性就是理论对实践的理想性引导。正因如此,伽达默尔又说,“理论就是实践的反义词”(同上,第21页)。 
     
      理论作为实践的“反义词”,并不仅仅在于理论的“观念性”和实践的“物质性”,更在于理论的“理想性”和实践的“现实性”。人是现实性的存在,但人又总是不满足于自己存在的现实,而总是要求把现实变成更加理想的现实。理论正是以其理想性的世界图景和理想性的目地性要求而超越于实践,并促进实践的自我超越。
     
      理论对现实的超越,还在于它以自身与现实的“间距性”而批判性地反思实践活动和规范性地矫正实践活动。人类的任何一种实践活动都具有“二律背反”的性质,并因而表现出正、负“双重效应”。无论是当代人类所面对的“全球问题”,还是市场经济所形成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都表现出了实践活动的二重性。因此,实践需要理论的“反驳”,即理论地批判反思实践活动并促进实践活动的自我超越。
     
      理论之所以能够“反驳”实践并促成实践的自我超越,是因为理论自身具有三重特性:其一,理论具有“向上的兼容性”,即理论是人类认识史的积淀和结晶,因而它能够以“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去反观现实的实践活动;其二,理论具有“时代的容涵性”,即理论是“思想中的时代”,因而它能够以对时代的普遍性、本质性和规律性的把握去批判地反思实践活动和规范地矫正实践活动;其三,理论具有“概念的体系性”,即理论是概念的逻辑系统,因而它能够在概念的相互规定和相互理解中全面地观照实践活动,并引导实践活动实现自我超越。
     
      理论对实践的超越,更重要的是在于它能够把握到实践的“规律”,从而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缩短”并且“减轻”实践过程中的“阵痛”。实践总是以“片面性”的形式而实现自己的发展,即总是以付出某种“代价”为前提而实现自己的发展。由此便不可避免地造成实践过程中的,特别是社会变革过程中的“阵痛”。理论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以其对实践活动的规律性认识而“缩短”并且“减轻”这种“阵痛”,促进实践的自我超越。
     
      理论不仅规范和引导人们“做什么”,而且规范和引导人们“不做什么”。人们总是以某种理论、观念去观察现实,并用这种理论、观念规范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式。马克思说:“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求我们面向现实,深入实际,切实解决问题,又要求我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去观察现实和解决现实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推进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实践,推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实践。 
     
      毫无疑问,如果夸大理论的社会功能,甚至把理论的作用夸大为改变实践活动的规律,其结果只能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使理论的信誉扫地,从而使理论泠漠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反之,如果贬低理论的社会功能,甚至把理论视为“务虚”的玄思,其结果也必然造成“无为有处有还无”,使实践活动变成盲目的实践,以至于“延长”和“加剧”实践过程中的“阵痛”。深切地反思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是在当代推进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的重要课题。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