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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结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发文省思“赋体创作论”

    发布时间:2016-11-18 点击次数: 作者:社会科学处 来源:新闻中心

    在2016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上,我校文学院许结教授刊发了《从“礼法”到“技法”——赋体创作论的考述与省思》一文,阐述赋体创作论的意义与价值。

    赋作为一种特殊文体,从历代批评文献载体、“体类”探寻与对赋修辞认知的变移,已喻示了赋体创作论由“礼法”到“技法”的批评线路。许结教授指出,概括地说,一是赋体批评文献载体的变迁,汉代赋论文献以“史传”为中心展开,魏晋转向“专论”与“文集”,唐宋虽多“散论”,然“赋格”的出现,成为时代表征,而元明清三代赋论多集中于“赋集”与“赋话”。二是赋论“体类”批评的变迁,由诸家到名家,再由语体之骚、散、俳、律的划分到“古律之辨”。三是对赋体修辞本质认知的变迁,即由对赋体“虚辞滥说”的批评转向赋体词章学的构建。

    这一批评线路的形成,源自汉代赋家“赋论尚礼”即由文辞与礼的联系勘进于赋论对礼的涵括,与“以礼衡赋”即从创作论观觇赋体寓礼的多元内涵的创作实践与理论思考。这其中又涵括了赋体创作对礼事、礼仪与礼义的多维呈现。

    随着魏晋赋创作主流由宫廷献赋向士族写作、赋作者由皇帝侍从向文士的转变,尤其是由文人赋作到唐宋科场考赋的衍化,使赋体技法得到了制度性的规范。这一批评转向在于通过赋篇的技法分析而呈示赋法,因为“考赋”决定士人进阶,创作被“技术形态化”。当然,讨论赋体文学与“技术”的关系,仍当关注其间的双重意义,一方面作为文学的赋同样有着原道、征圣、宗经、明教的文化传统,其技法必然融织于中而呈示出道、技的一体性特征;另一方面,由于赋体与朝廷文制关联密切,尤其是对闱场赋的要求与批评在于示范喻法,影响了赋论家对“技法”批评的重视。这又突出呈现在观才学与重技巧两方面。而讨论赋法中的技巧,除了韵律、用字,又着重在两方面:一是由诠题与发端探讨赋体的篇章结构,以彰明赋异于他体的特征;二是以句法为中心探讨赋体的义法,以观觇赋家的器识与精神。

    唐宋以后学者论古赋的“祖骚宗汉”与论律赋的“尊唐尚时”,进而融会古、律以审视“体国经野”的气象与“音律合度”的词章,是融礼法于技法、归技法于礼法的理论构建。如何融织与构建,赋家又尝通过三个面向呈示:分别是“命意”,于笔、意与意、象间得其体势;“聚类”,于谋篇之结构的张力中伸展赋势;“行气”,这是论家对赋创作“因声求气”的强调,这也是赋体起势的一个重要方面。

    许结教授表示,由此考察汉人的“赋做什么”到魏晋以降“赋是什么”再到唐宋时代“赋怎么写”的赋论三阶段变迁,以及元明清赋论呈示出的由“赋怎么写”回归“赋做什么”,立足于“赋怎么写”而示范以“赋是什么”的“经典”,是省思赋体创作论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