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育人工作再传喜讯。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决定》(中青联发[2010]17号),我校陈星同学和法学院05级本科班在全国众多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分别荣获第十届全国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评选,每两年在全国范围内评选一次。本次评选启动于2009年5月,经各学校和各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历时一年多时间,最终确定出获奖名单,全国共有383名同学和328个班集体分别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广大青年学生和班集体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被评为全国三好学生的陈星同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优良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深入实践,甘于奉献,成绩优异,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我校乃至全国青年学生的优秀典型。
05级法学院本科班则以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勤奋、务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以及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中的显著成绩,成为了全国优秀班集体的代表,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我校争得了极高的荣誉。
(学工处 校团委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