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平衡和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包括“生生观”在内的许多思想观念都是以阴阳为基础和主体的。生成的原因在于“阴阳合”;变化的原因在于“阴阳接”。也就是说,生成变化的原因全来源于“阴阳”者也。“一阴一阳”既有“结合”的意味,亦有“交感”的意味。万物万事的“生生”在于阴阳之间的交合、交感、对冲。然而无论阴阳处于何种运动状态,但它们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状态和境界一定是“平衡”与“和谐”。天地交泰,阴阳交泰是也。“交”属于运动状态;“泰”属于和谐状态。交合、对冲、和谐的三种状态就是老子所描述的“万物负阳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42章)所概括的状态。这是一个总结性的结论,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看来,万物万事的生成和发展皆是由阴阳二者所构成,所决定。由阴阳所构成的道的世界又是丰富多彩的,天地之道,社会之道,人生之道都是阴阳之道的具体体现和展开。换句话说,由阴阳构成的万物万事的“生”和“生生”所要归止的方向和目标一定是“和”之理想状态呢,此乃“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语)所要表达的全部意义之所在。
那么如何实现万物的平衡和谐呢?在生生观看来,仅靠万物自身中的阴阳的相互激荡和冲击不一定可以达到事物以及季节时令本该呈现的状态,仅靠机体自身内部的阴阳自己的运动,那是无法实现万物的平衡和谐的。自然界是这样,人的身体是这样,人类社会其实也是这样。说的通俗些,万物虽然都“负阴而抱阳”的,但如果没有某些外部因素的参与,即“冲击”下,是不可能实现物自身的理想状态,即“以为和”的。这里自然地会引出一个调整、调理、参赞、辅助的问题了。中医对人的阴阳二气的调理正是这一行为的具体表现。当然,所有这些行为也是在强调人依顺自然的前提下实施外在调理的作用呢。这种行为并不是只凭主观的胡乱作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64章),此之谓也。
生生观当然首先体现的是万物的生成变化之性。让万物皆“率其性”“和其情”“致性情”,即让万物皆能够按其性其情地“并生”“并成”“并化”“并育”而彼此不相伤害和背离,使天地“位焉”,使万物“育焉”(《中庸》语),使“己成”“人成”“物成”。各安其位,并育不害,和谐共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状态,或说是一种非常合理的状态。让万物都能够按其本性的生成化育是生生观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所追求理想境界。
天地万物之间是一个关系的存在,它们在各自按其本性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保持自身的平衡和谐以及与其他存在维持平衡和谐于是就成为天地之道追求的目标。大自然会以来源于自身的力量去调节和实现它们本该具有的平衡和谐的状态。“冲气以为和”所要表达的正是这层意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抑或是儒道两家思想共同源头的《周易》都主张一种“人道法天”层次及其意义上的“天人合一”。故而,社会之道和人生之道的生成变化,就要像天地之道那样,通过一定的调节手段来达到和实现社会发展的平衡和谐与人性生命成长的平衡和谐。
“天命之谓性”(《中庸》),即天在赋予万物之性的过程中,尤其是在给予“人性”中,引出了“德”“道”“诚”等精神性的元素及其本质。“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语),“天命之谓性”(《中庸》语),“仁者,天地之心”(董仲舒《春秋繁露》语),“为天地立心”(张载《正蒙》语)等都是在昭示“天地”给人的神圣使命和伟大责任。天不会言,“天何言哉?”(孔子语),“天地不言有大美”(庄子语),此之谓也。但它给了人以特殊的本质属性及其能力,这种能力体现在人能够自觉到“心中之天”, 并将其光明,遵率着天地之德去做人做事。“诚之者”(《中庸》语),“思诚者”(孟子语),正是人效法天道的最经典的表述。
不仅天地之最大的德性是生,“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语),而且社会和人生之最大的德性也是体现在“生”。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中,没有什么比能够给予对象以生命更为神圣的事情了。所以,“生道”“生德”必然地就被规定和表达为“仁道”“仁德”矣。
生之德就是仁爱,生生之德就是永续的仁爱。生生观在人身上就是表现为人类要让天地精神创立起来,光扬起来,这是人类的使命和责任。“为天地立心”,此之谓也。让天地精神建立和昭示,按照天地精神去安身立命,处世行事,此谓之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就是天人合德。实现天人一体之仁,并最终达到天与人的平衡和谐,这乃是生生观所欲追求和实现的最合理,最想想的境界呢!
徐小跃(江苏省文史馆员,南京图书馆名誉馆长,37000cm威尼斯哲学系教授)